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张振卿)记者昨日获悉,登封市16户因涉税违法受到过处罚的纳税企业,在登封市地税局采取跟踪服务管理后,2008年,无一户再有类似的税收违法行为。这一举措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为防止同一企业在涉税违法受到处罚后再有类似税务违法行为,登封市地税局规定,在对违法企业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后一个月内,其税管员必须与受罚企业的法人、财会人员、办税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进行座谈,分析违法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法;对企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税收政策宣传与辅导;为企业生产经营至少提供一条合理化建议;深入受罚纳税企业进行一次回访,了解生产经营及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