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城建行政问责制
监管失职
可责令领导辞职
本报讯(记者 孟斌 裴其娟)今后在城建系统内,对政令不畅、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失职的,可建议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议启动行政问责机制的通知》。
行政问责对象为市内五区城建系统和市城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城建系统成立的指挥部、项目部等临时机构负责人;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启动行政问责后,将根据情节轻重,建议相关部门采取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予以行政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建议责令辞去领导职务等方式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