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月22日电(记者 张景勇)1月22日,社会关注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
判决结果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
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王玉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杭志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团高管吴聚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张彦章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薛建忠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彦军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肖玉犯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耿金珠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罪行回放
张玉军 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等人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不能供人食用,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配制出专供往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混合物(俗称“蛋白粉”)。至2008年8月,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0余吨,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万余元。张玉军等人生产、销售的“蛋白粉”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耿金平 被告人耿金平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自2007年10月开始购买含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共计560公斤。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耿金平等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将约434公斤“蛋白粉”添加到其收购的900余吨原奶中,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销售金额280余万元。
田文华 2008年8月1日,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检测报告,确认三鹿集团送检的奶粉样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同日,被告人田文华等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进行商议,在明知三鹿牌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虽然作出了暂时封存产品、对库存产品的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以及以返货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等决定,但仍准许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下的出厂销售,直到被政府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为止。经检测和审计,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904.2432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813.737吨,销售金额47560800元。此外,三鹿集团还将因含有三聚氰胺而被拒收的原奶转往相关下属企业生产液态奶,生产、销售的液态奶共计269.44062吨,销售金额合计1814022.98元。
上图 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外记者通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宣判结果。
左图 1月22日,众多中外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采访。
下图 1月22日拍摄的三鹿集团总部一角。 均为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