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王烨 戈勇 乔磊)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国税局获悉,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新政策,将为全市纳税人减负逾40.3亿元。
2008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税收政策,其中不少新政策是从2009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
郑州市国税局初步测算,2009年,增值税转型将使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少缴增值税28.76亿元。增值税转型也将使我市个体户受益。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后,全市11万个体工商户将减轻税收负担2.5亿元左右,受益纳税人占全市纳税人总户数的68.75%。
此外,从2009年1月20日开始,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购税税率减按5%税率征收后,全年车购税减税约2亿元。储蓄利息所得税从2008年10月19日开始取消,今年将使全市百姓少缴储蓄利息所得税2.36亿元。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后,今年是第一年汇算清缴,受税率下调影响,也将使企业少缴纳所得税4.68亿元。
从今年起,国家又提高了553种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及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这对郑州市外资企业和众多出口加工型企业,也是值得密切关注的利好。
据悉,郑州市国税局把今年作为“纳税服务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对各级政府扩大内需启动的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政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