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启动
Ⅰ级抗旱响应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2月4日启动Ⅱ级抗旱应急响应的基础上,5日召开全国冬麦主产区8省抗旱异地会商会议,并宣布启动Ⅰ级抗旱应急响应。这是《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级别最高的应急响应机制,也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启动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机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后,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