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省教育厅昨日决定,从今年起,实施新一轮“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用5年时间(2009~2013年),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同时,组织培训10万名骨干教师。
省教育厅将再组织1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省级培训,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3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市级培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不少于6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县级培训。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力量,使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在学校之间的分布大体趋向均衡。
教育厅要求,农村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在岗教师均须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