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花炸伤眼睛
受害人索赔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梁刚)在单位年末组织的年会上,礼花将员工卢某的右眼炸伤。卢某将燃放礼花的同事王某和公司河南奥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龙基础工程公司),以及举行年会的酒店河南瑞贝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大酒店)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损失1万元。昨日,管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2008年2月4日,奥龙基础工程公司组织员工在瑞贝卡大酒店召开年会,卢某和王某作为奥龙基础工程公司员工,均到场参加。在就餐过程中,王某拧开的一只礼花飞到卢某脸上,造成卢某右眼钝挫伤、虹膜根部离断等伤。2008年2月,卢某经“右眼虹膜根部离断修复术”治疗,需继续“白内障人工晶体手术、青光眼手术、玻璃体切除术”治疗以及手术后的药物治疗、外伤性视神经损伤的药物治疗等。
卢某认为,此次事故给他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巨大的精神痛苦,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