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得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完成后仍有机会获得支持。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今年起,我市将设立科技计划后补助专项经费,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后补助是指项目单位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科技项目,项目完成后,达到相关条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予以项目实施单位一定额度事后补助经费的科技经费配置方式。
后补助专项由我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事业单位承担实施。申请后补助专项经费的项目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没有获得过市级以上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申请的期限是项目实施完成,成果经过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验收、鉴定或认定后两年内。后补助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只限用于科研开发工作中的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加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