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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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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

郑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起步较早,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从2003年开始逐步实施了蔬菜、猪肉、水产品、水果市场准入制度。

2004年12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市区猪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郑州市猪肉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市猪肉市场准入的基本目标是:从生猪饲养、屠宰、猪肉销售到餐桌全过程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无公害化,在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无公害生猪产地和无公害肉类加工定点屠宰厂建设,建立完善猪肉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保障措施和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实行猪肉市场准入后,进入郑州市区销售的猪肉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经质量检疫检验合格、证章齐全、达到食用安全标准的产品。

《方案》规定:我市定点猪肉屠宰场(厂)除常规检验项目外,还应当按每批次3%的比例抽取生猪尿样进行“瘦肉精”、激素和磺胺类药物残留检验;检疫要与屠宰同步实施,检疫率达到100%。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检疫机构应当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定点屠宰场(厂)对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在猪胴体上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实行市场准入后,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是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对上市猪肉进行“两证两章”检查,“两证两章”齐全方可销售。2008年,我市农产品检测执法人员利用现场速测法检测猪肉2.6万批次,合格率99%。

2月20日~2月26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测标准(速测),共检测蔬菜19288批次,合格率合格率99.91%,检测猪肉925批次,合格率99.2%,检测水产品样品420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水果2476批次,合格率99.9%。销毁不合格蔬菜260公斤。 郑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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