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王勤)“感谢你们来电提醒,我已委托单位办理了股权转让个人收入申报事宜。”这是3月5日上午新密市地税局税务管理员郭录春收到的短信,而发短信的人则是正在出差途中的新密市某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孙先生。
前不久,新密市地税局在审核新密市某煤炭企业股权转让12万元个税申报资料时,发现该企业22名转让股权人员资料中缺少孙先生的资料。据该公司财务人员反映,孙先生到哈尔滨出差了,可能会延误申报日期。新密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获悉后,即与孙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其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59.3万元个人所得税,需尽快办理的申报手续,3月底前如不予申报,将被处罚。税务管理人员在与孙先生协商后,决定由其单位会计为其办理申报事宜,从而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新密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截至2月底,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268人,已纳个税2296.14万元,补缴税款804.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