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所作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决定重大事项、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郑州做出了重要贡献。报告对今后五年和2009年工作的建议,重点突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点,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郑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