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姬莉亚 段华蕊)白天伪装成办事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家属混进党政机关踩点,晚上实施盗窃,其间在登封市国土资源局行窃所得物件又廉价卖给知情人。近日,被告苏文国、李国红、韩新杰以涉嫌盗窃罪,王亚刚、仝中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登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苏文国、李国红、王亚刚、韩新杰、仝中强皆是汝州人。2007年3月份至2008年月5月份期间,苏文国伙同李国红、王亚刚、韩新杰(另案处理)、王明功(在逃)等人结成团伙,在郑州市登封市,许昌市襄城,平顶山市郏县、叶县、宝丰、汝州,洛阳市宜阳等地市县委、地矿局、国土资源局等党政机关流窜盗窃达15起,盗窃电脑、现金、相机、香烟等物品,涉案价值达10万多元。苏文国将从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偷来的电脑通过王亚刚卖掉,王亚刚从中获利2000元钱,王亚刚又多次将偷来的4台电脑卖给仝中强,其中有一台台式和笔记本联想牌电脑是苏文国等人从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偷来的,经鉴定为802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