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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在一个公司时,他是公司里的临时工,她是公司的中层。 他那时还在试用期,只有微薄的工资,刚刚毕业,带着青涩的稚气。她是他师姐,一个大学出来的,下了班之后总是会点拨他一些事情,比如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比如如何应对上司和同事。 开始,他对她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她上班一直板着脸,可是,喜欢就是从她叫住他的那一声开始的。 她说,哎,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 因为那些事情,他觉得和她分外亲近了。 坐在她对面,看她的长发,有丝丝的乱。白领丽人,有时说起来好听,但做起来,有时真的很辛苦。他的心里,居然有了心疼。 第一个月工资,他拿到手后去买了一把梳子,牛角梳,上面刻了一朵莲花,只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一个莲字。他喜欢那个字,听起来,那么有禅意。于是,他决定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把梳子,好让她天天用,一用就会想起他,而那三千青丝,不正是女孩子的心思吗? 送给她的时候,她很惊讶,我有梳子的。 他尴尬地站在那里,知道她婉拒了他。他红了脸,说,是同学送给我的,我用不到,牛角的,据说对头发好呢,梳起来可以又黑又亮的。 她笑了,好,我收下了,谢谢你啊。 一句“谢”更让他明白,她不想要这份感情。 她何尝不懂得他呢,只是,她长他5岁,又做到公司的中层,而昨天领导层刚刚开完会,他不会被留下,因为有比他经历更多、学历更高的人,她不能因了爱情让自己失去太多,她知道,毕业几年之后,她已经有了一颗凡俗的心。 一周之后,他走了,留下一封信:“其实,我很喜欢你,那把梳子是我买给你的。” 她看过那把梳子,谭木匠的,要一百多块钱,而他实习的工资不过三百块,给她买了一把梳子,他一个月吃什么喝什么?有一本杂志上说过,应该爱那个有一百块钱给你花八十的人,而不要那个有一万块钱给你花一百的人。说是说,可是在红尘中,做出这样的选择太难了。 几年之后她结婚了,还是用那把梳子。头发剪短了,烫过了,但梳子还是要用的,那上面的一朵莲花已经褪了色。她常常看着那把梳子,想起买梳子的男孩。她不知道,那个男孩已经做到了副总,他已经明白,有的时候,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不是她不爱你,而是她需要一个更稳妥的将来。 所以,他不曾埋怨过她,而是感激她的拒绝。那拒绝里,同样有爱。这样的爱,是要过了好多光阴才能明白。 摘自《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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