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今后,优抚对象住院费可以“一站式”结算了。昨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财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共同出台了《郑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定点医院就医四“优先”
《办法》规定,优抚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凭证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及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待遇。
住院费“一站式”结算
所谓“一站式”结算,是指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按照规定享受的“医疗费用减免”、“医保报销”、“新农合补偿”、“政府补助”在定点医院同步核算、一次结清。经费的往来结算由各县(市)区民政、财政、劳保、卫生部门规定。
参保者另有补助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70岁以上的优抚对象,由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给予定额门诊慢性病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优抚对象中,属于低保对象和按相关规定享受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报销。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优抚对象,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规定报销和补偿的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比例报销(补偿)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给予补助。其中,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比例不低于5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比例不低于40%。
新密试点一站式结算
办法要求,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完成本地的优抚医疗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同时,我市将首先在新密市进行“一站式”结算服务试点,在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