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有望在五一前推出《国民休闲纲要》。据参与这个计划制定的专家特别介绍,之所以不叫《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是因为去掉“旅游”后,休闲的范围就宽多了,包括旅游、阅读、培训等都可以算做休闲。(3月16日《新快报》)
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改为“国民休闲纲要”,将“国民休闲”去旅游化了,淡化了“以休闲拉动旅游”的工具色彩。确实,休闲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非常人性化的概念,它不该被窄化理解为旅游。休闲是一种让人在主观上感觉很自由、很轻松、很平静、自主自为的状态,一种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心无羁绊的自由状态。
“国民休闲纲要”,主要的就是为国民更好、更多、更方便地休闲创造条件,通过增加假期扩展休闲时间,通过修建娱乐设施增加休闲福利,通过丰富文化提供更多的休闲选择,通过降低票价引导旅游休闲——这才是推进休闲应有的作为,而不该是眼中只有旅游,无旅游不休闲,惟利是图地将旅游当成了休闲的唯一。这种急功近利的“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只能在刺激国民逆反心理中进一步挫伤旅游意愿。而将休闲“去旅游化”了,国民在“休闲计划”的推进下真正有闲了,出门旅游还用得着政府鼓励和引导吗?
而且如果政府部门过于突出国民休闲的旅游功能,容易给反对恢复长假者留下口实。其实国民要求恢复长假的诉求远远不是为了满足旅游需求,长假的功能也不局限于旅游,它有着“增加就业岗位”、“增长休闲福利”、“活跃市场”等更多的功能和效应。旅游局将“国民休闲”去旅游化了,则能使这种诉求摆脱过度强烈的部门利益化色彩,从而赢得公众认同。 曹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