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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官员
为何不敢面对民众
买房加分中的特权经济学
住宅70年后续期岂能自说自话
不能为消费券而消费券
私家侦探民间调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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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敢面对民众

新华社贵州分社原社长刘子富的新书《新群体事件观》近日出版。该书对去年贵州省处置瓮安“6·28”事件进行了系统总结,提出了包括“现场第一原则”在内的处置群体事件六大原则,被称为“新群体事件观”。(见22日《现代快报》)

所谓“现场第一原则”,就是要求在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应当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解答群众的问题,疏导群众的情绪,化解一触即发的矛盾。关于瓮安事件的许多报道都提到过这样一个情节:群众聚集起来之后,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无一人赶到现场和群众对话,甚至当政府大楼被点燃后,相关领导还在办公室里闭门开会研究,层层请示等待。

刘子富说,在瓮安事件中,党政主要领导因为丢掉了“现场第一原则”,不敢面对群众,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事实的确如此。笔者认为,接下来更值得警醒和反思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为何“不敢面对群众”?他们到底怕什么?

地方党政领导敢不敢面对群众,首先取决于他们有没有真情实感,有没有体察群众疾苦的善意和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诚意。有的领导干部觉得,我又不是村支书、村长或者居委会老大妈,而是有地位、有身份的地方大员,如果群众想见就见,自己的面子何在?威严何在?

其次,也取决于地方党政领导有没有倾听群众意见、承诺为群众解决矛盾和困难的主动意识,以及为自己的处置行为承担责任的勇气。有的官员认为,遇到事情自己如果不出面、不作为,顶多算是失职,但如果自己出面把事情弄糟了,轻则暴露了自己的无能,重则很可能把自己也“搭进去”。但是,领导干部的天职就是要承担责任的——既要承担遇到事情有所作为的责任,也要为自己有所作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你如果缺乏担责的勇气,也就缺少了为官执政的基本素质。

再次,还取决于地方党政干部有没有驾驭复杂局势、处理复杂问题、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能力,能不能掌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些能力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可以最集中地表现为“现场处置能力”——特别是在突发事件的现场,在与群众面对面对话、协商的时候,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动员、运筹协调能力将受到最直接、最充分的考验。经不起这个考验,领导干部就会在与群众“面对面”的现场“ 败”下阵来。

那些对群众缺乏感情、缺少担责勇气、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严重不足,因而每每“不敢面对群众”的领导干部,应该认真拜读《新群体性事件观》,好从中学习点儿什么。 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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