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恒光 陈东旭)昨日从登封市房管局传出喜讯,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2.1万平方米,共180套,住户已开始条件申报工作。
新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嵩山路与嵩阳路和南环一、二路四路之间。此项工程于2008年6月动工兴建,于2008年年底共6栋多层楼主体工程竣工。
入住申请条件一是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是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三是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目前登封市民纷纷到嵩阳办、少林办和中岳办开始申请登记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