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李鹏飞)昨日,市客运管理处下发通知,将为全市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今年上半年油补。补贴对象为2009年3月23日在册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补贴标准为每车2122元。
本次发放工作以发放活期存单形式进行,存单在全市任何一个商业银行网点均可“见单提现”。根据“谁用油、谁受益”的油补原则,属公司自有车辆发包经营的,由公司统一领取后发放给承包司机,或者以核减承包金形式发放;挂靠公司的车主,直接从公司领取存单。车主聘用驾驶员或发包经营的,可根据双方所签协议分配油补。
今年3月23日以前退出出租汽车行业,车主发生变更的,按实际营运天数计发。原车主需在4月1日至20日之间,凭待岗证、身份证,到市客管处三楼档案科核对应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