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刘惠娟)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了解到,全市地税系统2008年全年共兑付检举奖励7.66万元。
检举税务违法行为是单位和个人的自愿行为,举报案经过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按照规定标准对案件实名举报人给予检举奖励。
市地税局有关人员说,举报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66—2举报,也可带着材料直接到举报中心,也可通过邮局信件邮递或传真方式将材料转到举报中心,还可通过网络等形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