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其他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校舍。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安全工程。会议强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实行全过程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会议指出,2008年是国务院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十周年。监事会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中心任务,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会议强调,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将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以及出资人关注的重要事项作为监督重点。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9年施行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以及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有必要对现行保密法进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加强了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会议决定,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为规范民用机场建设和管理,有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会议决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