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超峰)继中超联赛首轮大连小将李学鹏被重罚之后,昨日,中国足协再出重拳,认定山东鲁能队员崔鹏在比赛中有肘击对方球员的暴力行为,对崔鹏追加重罚。处罚如下:一、停止山东鲁能队7号队员崔鹏中超联赛5场(2009年中超联赛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轮);二、对崔鹏罚款人民币3万元。
3月31日,中国足协新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并就3月28日中超联赛山东鲁能和陕西中新的比赛进行了录像分析。当日,在比赛进行到第33分钟时,山东鲁能队7号队员崔鹏和陕西中新队4号队员沙利争抢头球落地后,崔鹏用右手击打沙利,造成不良影响。尽管当值裁判没有出示红牌,但纪律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崔鹏存在故意肘击的动作,属于联赛严厉禁止的暴力行为。昨日,纪律委员会正式确认追加处罚崔鹏5场停赛并罚款3万元。足协希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联赛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