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锋 梁晓 实习生 宁甜)经省政府批准,我市33家煤矿经验收后可复工复产,8家煤矿限期关闭退出。这是日前召开的全市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会议传来的消息。
去年9月14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对全省小煤矿进行停工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小煤矿一律停工停产。由于煤矿属地下作业,长期停工停产,大部分煤矿井下巷道失修严重,为保证煤矿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会议要求批准复工复产的煤矿,必须在今年4月底前向当地县(市)区政府书面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县(市)区政府接到申请后,要组织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和矿山救护队等组成检查组,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市本级也成立核查组,逐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