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可先找调解员进行调解,不用花钱就能结案。昨日,登封市954名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正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这在郑州市法院系统还是首家。
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永纯介绍,诉前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对于来诉讼的民事案件实行预立案登记,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进入正常诉讼程序。“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周期短和对抗性弱是该制度的六大亮点。”赵永纯说。
该院与登封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法庭、民调室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调解的案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解结案。不能按期调解结案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延长一个月。同时,登封市人民法院还将把这项调解机制逐步引入到法院诉讼过程当中,这将解决法院目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压力,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熟悉民情的特点,及时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郑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杨璐介绍,目前,郑州市有8900余名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将在全市逐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