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跌出购物车
家长超市共担责
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吴宁)昨日,市民柳先生带5岁的儿子东东到文化路某超市购物,其间柳先生将儿子放在购物车中,后因照看不及导致儿子从购物车上摔下扭伤胳膊。事后,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柳先生得到超市210元的赔偿。
下午3:10,记者赶到现场,柳先生抱着已在医院就诊过的儿子正和超市负责人交涉,其儿子的胳膊已打上绷带。柳对记者说:“我当时正取货架上的东西,听到儿子喊,我就赶紧转身拉车子,但已经晚了,我自己也因超市的地板太滑,摔倒在地。”
但超市负责人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告诉在场的工商执法人员,柳将儿子放入购物车时,超市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提醒。
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工商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解,柳没有听取超市工作人员的提醒导致孩子摔伤,作为孩子监护人应负一定责任,而超市一方没有主动劝下导致事情发生,双方各承担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的一半。
调解后,超市当即赔偿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