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张周听)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委托实施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批准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委员会等11个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给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等16个单位实施,并允许这16个单位接受委托从事行政处罚工作。
这16个单位是: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市文物稽查大队、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监察大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房地产监察队、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出版物市场稽查大队。
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机构不再行使处罚权。
(具体内容见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