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预谋抢劫
俩青年获刑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实习生 王艳)俩青年深夜携带凶器,寻找抢劫目标时被抓获。昨日,金水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两青年犯有抢劫罪。
3月3日22时许,单金岭、宋二华携带催泪喷射器,在花园路和杨君刘村交叉口预谋抢劫,二人在一涵洞寻找作案目标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4月7日,金水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金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河南省财经学校开庭审理此案,5000多名师生旁听。法庭上,单金岭交代说,催泪喷射器是在周口市一家保安器材店买的,当时是想防身。事发当晚,他脑子一热就想利用催泪喷射器抢点儿钱。
法院审理认为,单金岭、宋二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构成抢劫罪,但系犯罪预备,最后法庭对他们依法从轻判处。分别判处单金岭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3000元,宋二华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