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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公示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郑州市

根据《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办法》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郑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对象的主要事迹刊登在《郑州日报》上,并链接中原网、商都网、郑州公务员网,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投票、监督。

投票时间:2009年4月29日至5月8日,时间10天。

投票方法:1.通过报纸投票时,将报纸票面剪下,在候选对象名字(称)后圆圈内划勾,每张选票选集体至少10个,最多不超过15个;个人至少40名,最多不超过60名。投票时写清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作废。报纸选票复印无效。

2.通过网络投票时,每个IP地址30分钟内限投一次,集体至少选10个,最多不超过15个;个人至少选40名,最多不超过60名,否则无效。

3.部分单位和人员由于参加了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个人的投票评选(见2009年1月23日《郑州日报》),已获得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个人候选资格,本次不再参与投票。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投票和监督,凡投票结果与最终评选结果吻合度高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选票邮寄地址:郑州市人事局公务员处(互助路68号)

电话:0371-67181119

郑州市人民满意公务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高效的处理了4000余起刑事案件,依法对八千余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成功审理了王张勇等三十余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意等十一人特大系列抢劫案、罗启朝等三十余人特大系列抢劫案、康岭山雇凶杀人案、黄新故意杀人案、全省首例非法集资案——“三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百花”非法集资案、“郑百文”提供虚假会计报告案等大要案,为维护我市的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罪恶深重的犯罪分子得以严惩,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的稳定,保证了我市经济建设环境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郑州市财政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入征管,大力组织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为推动我市的城市建设和各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影响日益加深的全球金融危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郑州市财政局党委通过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各项工作取得可喜进步。截至11月底,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3.06亿元,同比增长34.12%,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33.77亿元,同比增长30.13%,预计年底全年地方财政收支规模将实现新突破。

郑州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 郑州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肩负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以及市辖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监督。每年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重点做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整改有效缓解了市县两级财政支出压力;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同时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投入,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实施和改善,初步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在《大河报》《郑州日报》等进行了公布,受到了全市群众的称赞。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经济发展局充分发挥计划综合部门的指导和统揽作用,制定了高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分析经济运行情况,起草、出台了《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暂行办法》、《关于加快企业上市、企业挂牌交易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宽带多媒体产业集群、网络安全产业集群、轨道交通电子产业集群、智能仪器仪表产业集群、生物制药产业集群、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超硬材料产业集群等7大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分别占到全省的25%和30%;建成了国家863火炬计划超硬材料产业基地、国家863火炬计划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精密金属材料产业基地;出口创汇连续5年以40%的速度增长,多次获得市政府的奖励。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郑州市工商局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尽心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执法力度,尽职尽责强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工商、信用工商。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郑州市工商局在郑州市政风行风评议中,连续6年位居执法管理部门第一名,先后获得市级文明系统、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连年被评为河南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集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郑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是郑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属的专司地方税收稽查工作的行政执法单位。自1994年建局以来,内强素质严管理,外优服务树形象,为国收税、为民聚财,创立运行四种新机制,2003年以来共查处案件686起,挽回税款损失2.68亿元,为郑州市的地方税收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连年荣获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优胜单位和市地税系统目标管理优胜单位;2004年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郑州市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获第九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单位;2007年再获省级文明单位。“关注个人面对面”和保罗国际偷税案警示宣传活动分别获2007、2008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优秀项目。2008年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同年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中原区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中原区纪委监察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入;坚持从严执纪,加大查案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改革创新,打造阳光操作平台,源头治腐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坚持整体推进,构建监督服务载体,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连续五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宣教、执法、纠风、审理、信访、廉洁自律等工作多次受到省市纪委表彰。

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位于郑州市西南部,为二七区委、区政府坐落地。街道以建设“文化淮河、特色淮河、平安淮河、和谐淮河”为目标,抓发展不放松,抓稳定不怠慢,抓民生不懈劲,实现了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科学发展,辖区经济实现新跨越。2008年完成财政收入5115万元,是街道成立之初近60倍。二是以人为本,和谐街区建设取得新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全国优秀街道红十字组织”等殊荣。国家领导人李克强、彭珮云等莅临街道视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执政能力不断提高。以打造“真学、善思、实干”的领导核心为目标,坚持领导带头法、一线工作法,提升班子的整体合力、战斗力。2008年,街道党工委荣获“河南省五好街道党工委”。

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规划范围之内,承担了东区85%以上征地拆迁安置任务。自2002年东区开发建设以来,该办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兑现党委、政府向拆迁群众作出的承诺,着力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完成了10个村20个自然村的整体拆迁,动迁农户7400余户30000余人,拆除各类建筑588万平方米,为东区建设提供土地40000余亩。分两批建成安置房225万平方米,95%以上失地农民回迁新居。免费举办各类培训班近百期、招聘会78期,培训失地农民3万余人次,促成失地农民就业19650人次,办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14650人,初步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为东区建设“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目标的顺利实现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先后获得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状,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表彰。

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公务员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带动辖区社会稳定、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在辖区成立了河南省首家街道司法调解中心和郑州市首家社区女子学校、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立了郑州社区学习中心。创办的社区文化沙龙活动作为街道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品牌活动,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先后被授予省级社区示范街道、省级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无毒社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惠济区教文体局 负责全区教文体事业的管理、改革和发展,统辖18个二级机构,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62所,在职教职工2733人,在校生41918人。该局通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不断深化学校管理,深入实施教育民心工程,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实现了教文体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获得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省“道德规范进万家”先进单位、省教师教育先进集体、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先进集体、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上街区发改委 连续多年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和人民群众好评,在2008年度我省城市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活动中,上街区位列第二。制定了精品干部队伍建设主体活动月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十个一”项目计划。开办“上街发展论坛”,开创“县(市)区委局级工作制度化管理”的先河,成效明显,其经验获得省市主管部门的推广。在十二个县市中,率先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的支持力度,扎实做好市属重点项目管理工作,高标准完成各类经济分析。开展“万民问卷调查”,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商品或服务价格实施监测和分析,对国有(集体)企业、市容、事业单位等进行改革改制,取得成效。

巩义市小关镇 近年来,小关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全镇广大干群真抓实干,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班子成员团结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财政收入从2001年底的33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5016.2万元。镇村连年累计投资6000余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160余项;全镇农民免费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改善办学条件;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一流的敬老院;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郑州日报》头版以《中原挺起个新小关》和以《“三补”补出和谐新图景》为题,对小关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为群众办实事进行了报道。先后荣获国家卫生镇、河南省文明镇、河南人居环境范例奖、省安全生产先进镇,郑州市乡镇经济发展“十快”乡镇、小城镇建设重点镇等称号。

登封市统计局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内创和谐、外树形象、优质服务,为登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做好经济发展监测、预警,为政府和公众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和科学依据。二是狠抓数据质量。推进业务规范化,确保数据质量。三是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年”和“三延伸、三提高”活动,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四是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统计培训,增强对数据的解读和把握能力。先后获得“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河南省乡级统计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等省市集体荣誉50余项,多次被《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等媒体报道,受到登封市政府通令嘉奖。

新密市水利局 一是成功抗御了“7·13”曲梁特大暴雨灾害,夺取了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二是重点工程工作成绩斐然。李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步伐加快。东方红灌区修复改造工程顺利完工,累计投资3550万元,已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农村安全水工程23处,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2.8万人。三是水土保持治理、集雨节灌、城市供水、水政水资源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计划任务。于2008年,首次获得河南省水利最高荣誉——“红旗渠精神杯”,连续第三年夺得郑州市政府农田水利建设“中州杯”。

荥阳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以促就业,保民生,扩大社保覆盖面,保和谐,抓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几年来,实施“三张定单培训”计划,培训各类劳动力8.9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人员就业再就业2.5万人;鼓励自主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66万元,回收率100%,连续四年在全省领先;至2008年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总人数达22.6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8万人,参保率走在全市前列。先后荣获省市人事编制、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力转移、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劳动服务大厅被评为省市“优质服务窗口”、“就业服务示范单位”。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2008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920人,提起公诉1070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1人,无一错案。工作中,该院把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为重点,出庭支持民政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替死亡流浪女维权获得法院支持,成为河南省该类案件的首例成功案例。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少年优秀维权岗等30多项荣誉。

中牟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中牟县白沙镇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一是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实施了家庭联户代表制度;二是创新教育培训办法,全面提高了农民综合素质;三是顺应时代要求,拓宽了农民就业空间。通过郑州豫达建筑公司等镇外企业输出农民工近3200人,先后输送近千名劳力进城务工,拓宽了农村劳力转移渠道。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加快了城镇化步伐。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对象

时胜军 39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副处长。1992年8月参加工作,协助分管市长、秘书长服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区、电力、烟草等部门工作。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受组织委派到江油市四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荣获郑州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市政府嘉奖一次。

罗 丽 44岁,市政府法制局审备处长。1982年参加工作,从事过司法、立法、行政复议、政府文件法制审核等项工作。在市政府令及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中,严格法制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先后被评为市“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先进个人”、“反腐败抓源头先进个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对外开放先进个人”,2004~2008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市政府办公厅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虎荣鑫 35岁,1997年7月参加工作,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2003年到政协工作以来,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开拓思路、不断创新,始终把自己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心系百姓、情系群众,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荣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郑州市委、市政府集中处理信访稳定先进个人。

翟 旗 34岁,中共郑州市纪委副科级纪检员。2003年通过公考调入市纪委以来,始终奋战在案件查办第一线,他坚持原则,讲求策略,注重协调,先后参与、主持查办了50余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仅为党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而且使腐败分子受到党纪政纪的严厉惩处,弘扬了正气,震慑了腐败,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不畏权势、迎难而上、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连续两年荣获“办案能手”称号,并因在查办胡志忠案件中表现突出受到嘉奖。

李川东 46岁,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科员。1985年参加工作,从事党员电化教育等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踏实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参与制作的7部电教片分别获中组部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红星奖、河南省委组织部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特等奖等奖项。2006年被评为郑州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先进工作者,200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

李 平 现任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岗位职责主要是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市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等。在思想政治上,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求高求新求一流。对跨越式发展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精心组织安排,浓墨重彩;对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重大活动的宣传,突出策划和协调,声势浩大;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力求迅速、客观、准确、适度,把握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作风上,勤恳认真,开拓创新,经常加班加点。先后获得戊子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筹办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第五届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佳”个人。

刘跃亭 33岁,郑州市文明办创建处副处长。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十年未请一次公休假,累计起草各种文字材料500万字,参与组织各种活动100余场。勇于创新,提出制定的“交通违法与文明单位评比和文明奖相挂勾”办法开全国先河,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市连续三届荣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了贡献。踊跃捐款捐物,三次参加义务献血。荣获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市新长征突击手、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被评为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次被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8年当选北京奥运会火炬手。

吉善涛 48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干部,1978年参加工作,2001年转业后从事人事、管理、文秘等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协调管理能力和深厚的文字功底,撰写的“计财管理工作经验”有两篇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单位”、“两房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等做出了突出贡献。2001年以来,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五次评为优秀检察官、四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被《检察日报》评为“文化之星”。其事迹在《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郑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广泛宣传。

王保来 33岁,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已实际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做人民的勤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08年获得公务员嘉奖,2005~2008年连续四年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

陈明哲 52岁,郑州市教育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他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健全服务老干部的制度和措施,摸索出一条适合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特点的管理办法,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被老同志誉为“信得过的人”。动员组织6145名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的老干部家庭教育报告团年均作报告80余场。五年来所负责和协调的老干部工作获全国、省、市21项表彰,个人荣获省、市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吕晓娜 30岁,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郑密路派出所副所长兼郑飞社区民警。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从事过户籍管理、社区管理等工作。工作中凭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敏感性成功将一杀人犯亲自抓获,并通过对流动人口的录入比对抓获了三名网上逃犯。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户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李卫华 41岁,郑州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1985年6月参加工作,从事双拥优抚工作八年来,较好完成了慰问驻军、双拥文艺晚会等重大双拥活动的组织任务,为安置随军家属、驻军子女就学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受到驻军好评,为我市取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做出了贡献。曾荣立二等功、受到市政府嘉奖,被评为郑州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优秀公务员等。

田保山 52岁,1984年转业到郑州市司法局,先后担任局老干部处副处长、财务装备审计处副处长职务。干一行爱一行,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被老干部视为“不是儿女,胜似儿女”的贴心人。他以诚心、爱心、细心、热心和耐心敬业的精神在系统内传为佳话。先后被评为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省关心下一代优秀工作者;多次被评为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

赵俊恒 48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自1995年转业参加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特别是2008年8月份担任执法监督处处长后,一直主抓城市管理考核具体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城市管理执法建设做出了突出成绩。先后被郑州市政府评为“新长征突击手”、“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学法用法先进个人”,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等。

张 勇 36岁,环保局办公室文秘副主任。在环保目标管理方面:制订了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政府环保目标,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目标管理体系;在公文起草和审核方面:四年来,先后独立起草了总结报告、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等各类材料近二百篇,百万余字。收集整理了各类文献资料两百多万字;在信息工作方面:创办了《郑州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简报》、《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周报》、《郑州市环境监察快报》等工作简报。四年来,编发各类简报400余篇,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6篇;被国家、省、市信息刊物采用40余篇信息。

唐贵铁 44岁,现任郑州市水利局农水处处长。从事水利工作20年,长期深入基层,解决群众饮水安全及改善农村灌溉条件。特别是近五年来,带领全处同志出色完成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和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所带领处室连续五年被评为水利局先进处室。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本人也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王 焕 42岁,郑州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处长。1985年参加工作。她立足本职,心系群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受干部群众的爱戴和赞誉,荣获全市政治思想工作先进个人、人才普查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宣传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组工干部荣誉称号。

师卫翔 39岁,郑州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1993年参加工作,从事过卫生监督执法、疾病控制等工作。工作中坚持深入一线,科学调研,务实工作。针对我市疫情监测管理、结核病防治等,提出一系列科学、可行的建议和意见。2008年6月3日又主动前往四川灾区参加抗震救灾。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被市人事局授予公务员嘉奖。并多次被省卫生厅、市政府评为省传染病防治、市创建卫生城市先进个人;2008年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

田景川 53岁,郑州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1974年入伍,1986年从转业到市人口计生委工作至今。历任军医、卫生所长、政治指导员、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长、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曾先后在国家及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300余篇。任职期间带领所在部门曾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全国人口文化先进单位、全国党校系统人口理论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十五年省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郑州市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获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受到中宣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表彰。

陈守义 47岁,中共党员,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人事处处长。1981年参加工作,从事过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维修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共青团、组织宣传、党务、工会、人事管理等工作,国家建设部物业资质评审专家,中物协指导委员。凭借精湛的业务知识参与了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出台的研讨和论证工作,牵头组织起草、研讨、论证、出台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工作,多次荣获郑州市新长征突击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房地产先进个人等。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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