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残疾人
创业之星开评
本报讯(记者 李娜)身残志坚、拥有自己的产业;乐于帮人,带动残疾人工作……您身边有这样的“创业之星”吗?记者昨日从省残联获悉,即日起到5月31日,我省将评选残疾人创业之星。
残疾人创业之星要满足这些条件:残疾人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并带动8名以上残疾人就业;遵纪守法,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能够起到带动、示范作用。省政府残工委将对当选者进行表彰,授予“全省残疾人创业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同时根据有关要求授予“全省自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