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曹永)大学生旁听案件并当庭发表意见,被法庭采纳。这是昨日记者在金水区法院看到的一次审理过程。这是该法院少年庭首次尝试“群众陪审”制度。
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今年1月20日凌晨,从原阳县来郑州务工的靳武闯、孟千预谋后到金水区司家庄实施抢劫,盯上从此处路过的一名单身女子,靳武闯上前将女子绊倒在地,孟千将她的手提包抢走,包内共有现金1000元,手机一部及银行卡等物,该女子及时报警,靳武闯、孟千没跑多远被民警抓获。作案时,靳武闯19岁,孟千不满18岁。
前来旁听的大学生对案件深有感触。案件审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最后邀请6名大学生代表来到合议室发表意见。河南财经学院法学系学生竟晓微说,她认为靳武闯、孟千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孟千作为未成年人应依法减轻处罚。河南财专的孟海龙等几位同学说,这两个被告人都是因为家境贫寒,一时冲动才实施的抢劫,在法庭上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考虑到他们的成长经历等综合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合议庭合议后,对大学生们提出的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最后以抢劫罪判处靳武闯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判处孟千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元。
据该院少年庭庭长王平介绍,邀请公民旁听案件并发表意见,是少年庭的一个有益尝试,今后还将开展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