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劳保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称,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劳保金费用在50万以下(含50万)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一次性交纳缓缴的劳保金;劳保金费用在50万以上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交纳劳保金费用的70%,剩余部分在工期完成前三个月内交纳完毕。市房管局在收到市建委出具的“关于已交纳墙改基金和劳保金的函”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