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记者昨日从市户外广告整治指挥部了解到,根据《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要求,指挥部组织的对金水路等20条城市主干道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已经基本敲定,共规划了333个合法广告位。设在这些主干道住宅楼、小卖部、绿化带上的广告牌,将被纳入整治之列。
广告牌统一规范设计
据指挥部负责人介绍,此次广告规划邀请省外一家规划设计院担纲。经过论证,确定在20条主干道上设置333块合法广告牌,其中未来路最多,为36块,纬五路最少,只有3块。其他18条主干道广告牌数量为:金水路17块、东西大街4块、郑汴路26块、经三路17块、农业路28块、文化路16块、正兴街5块、东风路15块、花园路23块、南阳路23块、嵩山路21块、航海路15块、中原路8块、陇海路16块、黄河路16块、桐柏路17块、建设路10块、紫荆山路17块。
现有广告牌须改造升级
据介绍,现有在规划位置的广告牌,要按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升级改造,否则将依法拆除。凡是在规划的广告位上,法人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占地协议等手续齐全的广告,这次都可以为其办理合法的户外广告许可证。个别新增的广告位也要在3个月内完成设置。连续多年未年审的户外广告,如果在规划的广告位上,需重新办理手续。
违规广告牌一月内拆除
根据规划,20条主干道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独立空间广告,包括高立柱独立广告、大型支架式独立广告、独立支撑广告、支架式跨街独立广告,以及各类独立指示标牌、宣传栏和发布栏等。据此,不少广告将被依法拆除,如依附于书报亭、小卖部的广告;二层楼以下、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屋顶、楼顶广告;市区人行天桥、立交桥上设置的广告;住宅楼上设置的广告;在绿化带内设置的广告;悬挂于墙面且垂直于墙面的灯箱、霓虹灯牌、标示牌及其他类型的广告等。
据悉,20条主干道上需要拆除的广告共有630多块、13万余平方米。这些广告的设置者应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否则将被强行拆除。此外,还对主干道围挡、店招等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