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 潘燕)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发放郑州旅游优惠券的基础上,我市将面向境内外主要客源地发放100万份、总额1亿元的旅游消费券。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旅游消费券发行发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内客源地发80万份
旅游消费券发行总额为1亿元,共100万份。每份8张消费券,含3张20元面值、3张10元面值和2张5元面值,总面值100元。面向国内客源市场发放80万份,面向境外客源市场发放20万份。
不少景区消费券抵半价
该券主要适用于郑州市主要景区、重点旅游场馆和旅游演艺节目。游客使用消费券时,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游企业须对游客持旅游消费券编号及证件等情况进行登记。
相应面额的消费券最高折抵嵩山少林寺景区、嵩阳书院、中岳庙、康百万庄园、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新郑始祖山风景区、荥阳市环翠峪风景名胜区、三皇山桃花峪旅游区、黄河风景名胜区、富景生态世界·绮林峰农场、丰乐农庄·黄河谷马拉湾、郑州世纪欢乐园、河南金鹭鸵鸟游乐园、郑州市海洋馆等景区首道门票价格的50%。最高折抵黄帝故里拜祖仪式和敬献花篮费100元,折抵《禅宗少林·音乐大典》门票80元、巩义石窟寺门票10元,其余费用自付。
具体发放细则正在制订
境内游客使用旅游消费券期限为6月1日至10月31日,境外游客使用期限为6月1日至12月31日。
旅游消费券具体发放细则正在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