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即日起面向全省选拔2340名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并出台提供学习期间费用等多项激励政策。
选拔对象为择业期内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专科生。
今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硕士研究生140名,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本科生1200名,为乡镇卫生院选拔专科生1000名。其中,我市计划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36名,为乡镇卫生院选拔本科生24名、专科生45名。
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省卫生厅还将给予系列激励政策。一是对于选拔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由省卫生厅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国家规定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二是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核定专项编制,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服务年限满6年者,保留其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和相应待遇。对选拔到中心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凡取得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的,工资由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实行岗位管理,人事部门给予备案,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与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对于选拔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职务工资向上浮动一档。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8年的,其浮动工资从满8年的下月起予以固定,国家规定的正常调资、升级不受影响。
选拔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组织推荐、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省辖市选拔分配名额在省卫生厅网站上公布,报名截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