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执法资格重新认证
考试未过者不得上岗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证培训,未通过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
参加本次认证培训的人员为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因新录用或转岗等原因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岗位,尚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培训考试的重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辅以行政执法技能等内容。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颁发合格证,作为2010年领取《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依据。对未通过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换发或核发新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建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经本次培训考试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信息查询和监督管理系统。凡没有录入该信息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视为不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资格,不能在2010年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合格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颁发执法证的和未取得合格证上岗执法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