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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经济社会
郑州仲裁委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办案作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3月,以市委市政府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走访70多家公司、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解决法律方面的具体纠纷和实际困难,协助和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切实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008年以来,郑州仲裁委完善了各种制度,使仲裁业务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2008年5月1日,新的《仲裁规则》正式实施,适应了仲裁形势的发展,满足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需求。
加强调解搞好服务
2008年8月,郑州仲裁委首次设立调解中心,目前,有10起案件经调解后得到妥善解决。
在汲取司法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郑州仲裁委员会设计和确立了仲裁确认程序这一新的仲裁服务方式,将服务关口前移。通过确认程序,在对抗性的争议发生前,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潜在的或非对抗性的争议。目前,这种仲裁方式受到银行、建筑施工企业等的认可。
专家组成仲裁队伍
仲裁队伍是一个由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分工协助、紧密配合的有机整体。按照“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律师”、“经济贸易工作者”、“离职审判员”、“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者”分类,并规定不同职业的专业人员担任仲裁员的具体标准,第三届郑州仲裁委员会从总体上提高仲裁员的准入“门槛”,仲裁队伍突出了专家型、学者型的特点,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均是“法律、经济贸易领域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