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工
须先过抗震关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张周听)今后,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地铁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否则将面临高额处罚。昨日,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未经地震部门确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今后,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无抗震设防要求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审批、开工等建设手续;而工程在交付验收时,应对抗震设防进行验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参与验收。
办法还规定,若地震主管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给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办理建设手续,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府明确规定,6类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这6类工程包括交通、能源、通讯、公共设施、特殊工程以及其他重要工程。这6类建设工程外的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也要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建设单位未将建设工程采用的抗震设防要求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要被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