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规划
不得擅自修改调整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即日起,我省已经批准的产业集聚区规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内容。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提出了相关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经批准和备案的产业集聚区规划,应当严格实施,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确需修改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请批准,调整后的产业集聚区规划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