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条6公里长的公路,通车仅8个月已基本不能使用。6月2日上午,娄底市纪委通报了对这一案例相关责任人的追责结果:新化县交通局2名负主要责任的干部被撤职,2名干部被行政记过。(见《京华时报》)
一条新修的公路只能用8个月便寿终正寝,这是条什么路?即便是沙土路,也不至于如此短命。
不过,修路最易滋生腐败,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娄底市新化县交通局的干部,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可以拒腐蚀,永不沾?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的这条短命的路,工程质量何以如此低劣?原因何在?里面究竟有什么猫腻?
所有这一切,都是公众最想知道的。这并不是什么有罪推定,而是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而娄底市纪委通报的追责结果却遮遮掩掩,语焉不详。只是称:新化县交通局2名负主要责任的干部被撤职,2名干部被行政记过——这种稀里糊涂、模棱两可的结论,难免让人浮想联翩:他们因为什么被撤职、又因为什么被记过?是贪污受贿,还是渎职缺位?贪了多少,又怎样渎职?
众所周知,没有偷工减料,没有以次充好,便没有豆腐渣工程。相反,有偷工减料,有以次充好,肯定就有回扣,有贪污。人们有理由怀疑:娄底市如此轻描淡写地披露此事,如此不痛不痒地作出行政处罚,是否在以党纪政纪代替国法?在这起案件的背后,究竟还有着怎样盘根错节的利益纠缠?是否隐藏着更大的秘密?这一工程的承包权是如何获得的?其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真相隐没在重重迷雾之中。娄底纪委那个奇怪的所谓“追责结果”,给人们留下了难以抑制的想象空间。玉 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