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细则出台
补贴金15日内发放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细则》出台。根据实施细则,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实施细则明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范围,包括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两轮或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六类产品。
在农民领取补贴资金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资金全部直接补贴到农民。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