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费补偿标准
下月听证
本报讯(记者 孟斌 实习生 宗帅)国家在征收集体土地时,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应如何补偿,我市将召开听证会,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将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市国土资源局定于7月8日对《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举行听证会。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大胆、客观地反映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会秩序、规则和程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即日起至6月22日,申请人可持身份证件到郑州市淮河西路11号郑州市国土资源局11楼用地处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68986080、6881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