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李媛媛)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阶段性减轻企业运营负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困难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延期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费。
为保证省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0%的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应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考虑到部分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凡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按月缴纳。
此外,符合条件困难企业可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5.6%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可享受大病住院医保按比例报销待遇,不设医保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