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都市频道记者
肇事司机一审获刑
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吴成龙)都市频道记者司智洪采访过程中被撞身亡一案,昨日在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肇事者邹理博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29万余元。
2008年11月27日22时20分,邹理博驾驶郑州人和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奇瑞轿车,沿中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农业路立交桥南上桥口处时,与正在路上采访交通事故的司智洪相撞,造成司智洪死亡。经鉴定,司智洪死于颅脑损伤并腹部脏器闭合性损伤。公安机关认定,邹理博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理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被告人邹理博的犯罪行为致被害人司智洪死亡,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郑州人和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是肇事车的所有人,邹理博是该公司员工,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该公司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