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公布后
须备案接受审查
市人大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
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张周听)今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在公布之日起30天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过去规范性文件备而不审的局面将彻底改变。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将正式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对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命令、决议、决定等进行备案审查。
近年来,随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数量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日益引起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设立备案审查处,主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备工作;承办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及其决定、命令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