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发展三年计划
实施督察考核制度
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实习生 李璐琼)“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督察考核的目标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运作,做到任务有分解,目标有量化,责任有落实,奖惩有依据。”24日下午,在全市跨越式发展督察考核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跨越办督察考核组组长姚待献就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部署。
姚待献从深化认识、细化方案、优化环境、强化领导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已全面实施,督察考核工作必须及时跟进、保障服务。行动计划确定的356个重点项目,是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具有发展力、牵动力的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十项重点工程、356个重点项目,各项任务具体、实在,要围绕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细化考核方案,每个阶段、每个时段、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要做到精准化而不是笼统化、数字化而不是一般化、具体化而不是原则化,都要体现可操作性、可量化、可考核。
会议公布了《郑州市跨越式发展督察考核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