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今年2月份在全国开始了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工作。目前,我省新版记者证换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记者很快就要持新版记者证开展采访工作。这次新版记者证有哪些特点,哪些人可以申领,如何辨别假记者证?带着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同志。
问:与2003版记者证相比,新版记者证在外观上有哪些调整?
答:2003版记者证具有庄重、朴素的特点,投入使用后,获得了广大新闻记者的欢迎,而且已被基层和群众所熟悉,因此新版记者证在封面样式上没有做更多调整,而是将设计重点放在证件的耐用性和各种防伪技术的运用上。
外观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改变了封皮的颜色。新版记者证封皮把原先的蓝色调整为咖啡色。第二,封二增加了内容。封二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并按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区域及港澳台的图形设计防伪底纹。第三,增加了页码。新版记者证把原来的一页年检页调整为五页,年检页使用了有中国传统铜鼓图案特点的背景图。
问:申领记者证是否收费?
答: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按照程序申请、审核、打印并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新版记者证在防伪和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新措施?
答:第一,完善防伪技术的运用。新版记者证从证件防伪的角度采取了三层防伪技术,第一层防伪靠眼观手摸即可识别,比如证件的核心防伪之一是记者证信息页的凹印潜影技术,凹印的线条非常细小而且不断交叉,但绝不会有糊版现象,用手触摸时会有非常明显的凹凸感,从逆光45度角观察时,会有“GAPP”的潜影出现;再如将记者证的单页纸对着阳光,纸张上将会透出“GAPP”的水印,这些技术一般是无法防制的。第二层防伪靠一些简单的仪器即可识别,比如我们用紫光灯照射记者证,会发现总署印章、记者证核发专用章、装订线、安全线都会反射出红色荧光;再如我们拿到新版记者证后,会发现纸上有很多粗纤维,这也是记者证防伪的重要手段,这些粗纤维在紫光灯照射下,同样会反射出红色荧光,这些技术都是人民币防伪技术,代表了国内外防伪印制的最高水平,一般情况下确实难于仿制。此外,我们还有第三层保密防伪,只有少数管理机关人员掌握,不向社会公开。可以这样讲,新版记者证防伪已经采用了目前印刷防伪的最高技术。
第二,完善证件的年检标识设计,加强记者证的管理。新版记者证将原来集中在一页上的年检标识调整到五页,每年年检完成后,在当年的年检页粘贴年检标签,年检标签使用易碎纸生产,粘上后再也无法完整揭开,能够起到很好的防伪功能,而且标签上标有证件的有效期,强化了每年的年检工作,从而加强记者证的管理。
第三,增加了证件流水号的设计。为加强空白证件的管理,每本新版记者证都印有唯一的流水编号,每本证件的出库入库都必须由专人登记和保管,将所有空白证件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避免空白新闻记者证流失。
第四,记者证信息集中打印,统一领取。本次换发的记者证,一律由省新闻出版局统一进行记者证信息打印,直接将中国记者网中的信息打印到记者证上,由新闻单位统一从省新闻出版局领取,确保所有记者证内容准确无误,同时也避免以往新闻单位领回空白记者证后出现的管理不善问题。
问:广电新闻机构是否也要领取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新闻记者证?
答:自1987年新闻出版署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全国记者证的统一换发工作,1989年进行了全国第一次换发记者证工作,1998年进行了第二次,2003年进行了第三次。在2008年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中,再次明确将广电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新闻出版总署,今年的换发工作,广电新闻单位所有采编人员与通讯社、报刊社一样,统一申领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记者证。通过本次换发,实现报刊、广电所有记者证信息全部上网并向社会公开,社会可以更方便地通过网络、电话核验新闻记者证的真伪。
问:此次换发何时进行?申领了新版记者证后,旧证将如何处理?
答:报社记者证换发工作今年6月30日结束,广电系统记者证换发工作于10月31日结束。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注销未换发的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所有新闻记者申领了新版记者证后,均需将旧证交回各新闻机构,统一收回后交省新闻出版局统一销毁。
问:具备哪些条件可以换发申领新版新闻记者证?
答:首先我们要明确新闻采访工作是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获取知情权的职务行为,因此,新闻记者证只发给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我们所说的新闻机构包括新闻类报社、新闻性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其中,新闻性报纸、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由国家广电总局认定。
要换发申领新版记者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已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属于换证人员。另一种情况是新办人员,新办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一年以上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我们所说的“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指新闻采编人员与所属新闻机构签有合法劳动聘用合同。
问:持有旧版新闻记者证是否可以直接领取新版记者证?
答:记者证换发工作,实际上就是重新申报、重新审核、重新领取的过程,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且还要在网上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的认定,并不是拿着老证直接领新证。
问:媒体能否给特约记者或兼职记者申领记者证?
答:这是不允许的。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申领新闻记者证: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非新闻性报纸、期刊以及无新闻采访业务的其他期刊工作人员;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
问:有的媒体记者没有新闻记者证也在采访,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答:未持证采访的违规现象确实存在,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媒体发行、经营人员违规从事采访活动,对此国家予以明令禁止,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格管理。另一种情况是个别媒体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为新闻采编人员申领记者证,这不利于保护记者及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直严格要求新闻媒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闻采编人员及时申领新闻记者证。今年还将进一步完善新闻记者证管理措施,继续坚持持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要求,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维护新闻机构、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制的采访证、工作证、介绍信一律不得作为新闻采访的凭证,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采访,并可以拨打省新闻出版局举报电话。
问:如何识别假记者证?基层单位和群众遇到持有假记者证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答:基层单位和群众若要核实记者证真伪,可以通过新闻记者证本身的防伪标志识别判断,也可以登录“中国记者网”,输入持证人身份证号、记者证统一编号、单位名称、姓名中的任意两项,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持有假证采访的问题,应该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局举报,对于以假证搞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在注意保存证据的同时,可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问:新版记者证新增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媒体客观公正的采访报道和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闻记者证上增加这一内容是适应国家近年来对新闻工作更加公开、更加透明的要求,特别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要求确定下来的,各级政府部门需充分尊重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各级人民政府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信息,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