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里不专卖
品牌消费须谨慎
本报讯(记者 郑磊)本来是冲着名牌专卖去购置家具,没想到在专卖店购买到不少“杂牌”商品。昨日,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专卖不专”的烦心事儿,他认为经营者未尽到善意提醒的义务。
家住郑东新区的王先生,前几天到郑汴路一家名牌家具专卖店为新房添置新家具,虽然价格不菲,但王先生夫妇仍认为花高价买品牌值得。直到他昨日收拾新房时,才发现家具中的沙发、梳妆台并非该名牌的专卖品牌。本来是奔着品牌而去,到手的却是“杂牌”,这不免让王先生有些懊恼。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到品牌专卖店消费意味着品质的保证,专卖店理所应当专卖。然而,受经济环境影响,一些品牌专卖店经营者面临着不少困境,一些原本“专一”的专卖店转而经营起了“杂牌”产品,而消费者选购时往往不太在意,再加上这些产品质量没有明显问题,消费者往往维权无门。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苏守忠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只要所经营的产品不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专卖店不一定非要做到“专一”,专卖与否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但有善意提醒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在专卖店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验产品说明书,对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质量要求进行确认,一旦发现专卖店以专卖为幌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市民可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