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轮训检察官
非经培训禁上岗任职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张冯焱)6月29日,市检察院与清华大学签订为期三年的合作协议,56名检察官作为首批学员在清华大学开始为期12天的培训。未来三年内,该院全体干警将轮流到高校培训,非经培训不得上岗任职。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培训将注重培养检察官做群众工作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三年内,市检察院除委派干警到清华大学脱产培训外,清华大学还将不定期选派相关领域教授,到市检察院进行讲课,提供业务咨询、案件论证意见,并派员到市检察院挂职锻炼。市检察院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均具有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身份。
“学习培训”成为市检察院独特的奖励手段。同时,严格执行凡进必训、有训必考,非经培训不得上岗任职,不能晋级,培训学习的学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