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陷阱多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实习生 王译博)昨日,记者从二七工商分局了解到,近日因电视购物引发的投诉骤增,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证据不足维权十分艰难。
赵先生看到一则销售摄像机的电视购物广告,广告称该摄像机小巧玲珑,像素达1200万,价格非常便宜,还承诺如果不满意,7天可退货。可当赵先生收到邮寄的产品使用后才发现,拍摄效果很差,第三天给购物热线打电话要求退货,服务员一再推迟,直到过了7天,却以过承诺退货期为由,拒绝退货。6月15日,市民黄女士接到电视购物被抽中大奖的电话,称赠送她一块市场价5万多元、厂价仅1万多元的劳力士表,以赠品交税为由骗取了780元。5天后黄女士收到寄来的所谓的“劳力士表”,才发现上了当。当她要求退货退款时,则联系不上对方。
据二七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近几天他们已经接到5起消费者因电视购物引起的投诉,主要问题是产品与广告的内容不相符,有的是假货,有的则是不按广告承诺退货。执法人员分析,电视购物不但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多,而且消费者在维权时还存在“退货难”、“维修难”、“调解难”、“维权难”的问题。由于电视购物基本都是异地,消费者拿到产品后,发现质量有问题,与对方电话联系一般解决不了,也不可能为了几百元的小损失再坐车、坐飞机到外地去解决,许多消费者都只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