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流转管理办法
即日开始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我省将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参与林权流转,依法取得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我省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将其拥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林权可以流转,但森林内的野生动物不是属于个人的,决不能任意处置。
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7月20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