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又脱逃
终难逃法网
本报讯(通讯员冉雪磊)盗窃五部手机后被抓获,不但不知悔改反而趁看押民警不备逃跑,被告人牛某最终以盗窃罪和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牛某系外地来郑打工人员,因找不到工作无经济来源,于2007年7月两次潜入长兴路水产大世界职工宿舍内盗窃手机。后在第二次实施盗窃行为中被巡逻民警抓获,共计盗窃手机五部。在被刑事拘留的过程中,牛某趁看押民警不备跳窗逃跑。后在老家藏匿一年有余,才被当地派出所通过网上追逃信息发现并抓获。